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清明节既是一个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也是人们亲近自然、踏青游玩的好时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我校已对同学们进行了相关的安全教育。为确保假期内同学们的安全,在此提醒家长们做好孩子清明假期的安全教育与监管工作,希望家长朋友在放假期间加强孩子的管理,照顾好孩子的健康与安全,配合学校做好以下教育,为孩子们的成长保驾护航。
放假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清明节假期为 4月4日- 6日,共3天。我校学生于4月3日15点开始离校放假,住校生于4月6日(星期日)18:50前返校上课,走校学生于4月7日7:50前返校上课。
温馨提示
壹 文明祭祀安全防火
1. 倡导绿色祭扫:提倡鲜花祭祀、植树缅怀、网络追思等环保方式,减少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行为,避免引发火灾隐患。
2. 严守防火规定:若需野外祭扫,请远离山林、草场等易燃区域,做到“人走火灭”,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3. 强化安全意识:教育孩子不参与明火祭祀活动,发现火情及时拨打119报警,切勿擅自扑救。
贰 交通安全牢记心间
1. 遵守交通规则:出行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过马路走斑马线。
2. 拒绝危险出行: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不驾驶机动车,家长驾车时注意减速慢行,避免疲劳驾驶。家长一定要教育孩子严禁骑乘摩托车、电瓶车及共享单车。
3. 防范意外风险:清明期间人流、车流密集,避免让孩子单独前往陌生区域,谨防走失或意外伤害。
叁 防范溺水 警钟长鸣
1. 远离危险水域:严禁孩子私自到河流、水库、池塘等水域玩耍、游泳或参与危险活动。
2. 落实监护责任:家长需掌握孩子行踪, 牢记防溺水安全,坚决做到“八不三要”。
八不: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
(7)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8)不外出钓鱼。
三要:
(1)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
(2)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
(3)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手拉人等盲目施救。
3. 学会科学施救:若遇他人溺水,立即呼救或拨打110,切勿盲目下水营救。
肆 健康管理不可忽视
1. 饮食安全:注意食品卫生,不吃过期、变质或“三无”食品,避免暴饮暴食,预防肠胃疾病。
2. 预防传染病:清明时节气温多变,注意增减衣物,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做好流感等传染病防护。
3. 规律作息:督促孩子保持健康作息,适度运动,避免长时间使用电子产品,保护视力。
伍 心理关怀温暖陪伴
清明节是寄托哀思的节日,孩子可能会因家族活动或环境变化产生情绪波动。建议家长:
1. 多与孩子沟通,倾听他们的感受,引导孩子正确看待生命与亲情。
2. 鼓励孩子参与家庭劳动或踏青活动,感受自然生机,缓解情绪压力。
陆 网络安全谨防诈骗
1. 教育孩子文明上网,不浏览不良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
2. 警惕网络游戏诈骗、兼职刷单等陷阱,避免财产损失。
3. 合理控制上网时间,避免沉迷虚拟世界,多参与家庭互动。
柒 家校携手共护平安
孩子回家后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报平安,一家人坐下来,主动倾听孩子说话,了解孩子在校的学习、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如果孩子离校但不回家,要走亲访友,一定要与班主任共同核实好亲友信息,不允许到同学或者朋友家留宿;如果孩子留校,请一定保持电话联系,多关心,多问候,多与班主任或者寝室管理老师沟通,共同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孩子的安全与健康是家校共同的责任。请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管。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班主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