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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培训学员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    发稿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10 17:23:07   查看

 

一、学员必须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缺席,凡有旷课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另期安排参加培训。

二、学员不得迟到、早退,凡迟到、早退超过10%节课时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事假半天内在班主任处书面申请请假,半天或半天以上者到分管校长处请假,事假超过两天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认真钻研教材,按时完成作业,团结同志,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实作课认真观察教师示范、操作,积极参与实作,努力提高技能水平。

五、严格考试,严肃考纪,在考试(理论、技能)中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不合格者,另期安排继续培训。

六、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各科作业,对批改后的错误,要及时重做,凡未完成教师布置的各科作业总量95%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七、举止文明、穿着大方、仪表端庄、精神振作,不能在课堂、实作室、考场内吸烟,不准穿拖鞋、背心、超短裤到校上课,违者批评教育。

八、上课时,手机等相关通信工具一律关闭,违者按违反课堂纪律处理。

九、自觉服从学校和班主任管理,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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