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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班主任学月考核办法(试行)
信息来源: 德育处    发稿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06 15:11:39   查看

为了加强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实现班风、校风、学风的根本好转,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现制定实施(试行)班主任学月考核办法。德育管理部门将按本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每月核算出班主任的实际得分。班主任学月得分与当月补助挂钩。由常规考核、寝室管理和奖励加分三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   常规考核部分

每位班主任每月标准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

1、集合、集会、课间操、大扫除、集体性活动等时间到场管理指导,保证质量,未到场每次扣1分。

2、每月6日以前未将上月班主任工作书面总结上交德育处办公室,扣2分。

3、未按时上交德育处要求填报的各种材料,扣1分/次。

4、不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扣2分/次。

5、学生上课(含早晚自习)迟到、早退0.1/人次,旷课0.2/人次。

6、集合、集会、升旗仪式和两操做到安全、安静、快速、整齐。受到大会点名批评班级,每班每次扣0.5分。

7、每学期严重违反学校纪律(指偷窃、赌博、吸烟、酗酒、打架斗殴、顶撞老师、进营业性歌厅、电子游戏厅、台球室、溜冰场、网吧或其它严重违纪事件),并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者,扣1/人次。

8、考试违纪或作弊受到学校行政处分以上者,扣1分/人次。

9、班主任不能与该班科任老师之间搞好工作关系,影响班级教育管理,扣2分。

10、着装、发式要符合学校的规定要求,仪表检查不符合学校要求者,扣0.1分/人次。

11、说脏话、粗话者,每人每次扣0.1分。

12、乱扔纸屑,果皮和污染环境的行为,每人每次扣1分。

13、不按规定使用出入卡,每人每次扣0.1分。

14、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活动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

15、未认真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每次扣1分。

16、每月未召开一次班委会和支委会,扣0.5分。

17、每月未按质按量办好黑板报,扣0.5分。

18、每月未召开一次班级主题活动,扣1分。

19、故意损坏公物(如桌、椅、门、窗、花、草、树、木和教室、宿舍、实验室、阶梯教室、路灯等处的公共设施和用具)的行为,按总务处核定的赔偿金额按每10元扣1分比例计算。

20、突发事件未尽量控制在萌芽状态,扣2/次,发现后未及时处理,扣2/次。

21、突发事件发生后,未及时报告德育处,拖延不报者,扣2/次。情节严重的,交学校严肃处理。

22、突发事件发现处理后,未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德育处,扣1/次。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的扣分由德育处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23、班集体无明确的差生教育目标,无差生转化计划和可操作性的措施,无教育差生记录材料,扣1分。

24、未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私自劝退学生,每生扣2分。

25、开班主任会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6、不按规定在德育处签名,扣0.2/次。

27、平时未填好班主任工作手册,扣1/次。

28、无联系家长和处理学生记录,扣1/期。

29、不认真了解情况,随意同意学生请假,造成不良后果,扣2/次。

30、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扣3/次。

31、违规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扣3/次。

32、公地、教室清洁卫生按清洁、打扫不彻底、未打扫三个标准记分,打扫不彻底扣1分,未打扫扣2分。在同一个月内出现三次及以上次数未扫地现象,则扣分每次改为扣5分。

 

第二部分  学生寝室管理部分

按住校学生人数核定该班级的当月分数。住校学生人数计算出在10人以下(不含10人),按10人计算,计标准分10分。从11人起,每增加一人,该班主任当月增计0.1分。

学生寝室管理评比办法另行公布。学生在寝室(含寝室区域)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在每月标准分基础上扣分。

 

第三部分  奖励加分部分

1、拾金不昧,金额在5元及以上者,每10元,加1分。拾到物品,其价值由德育处领导估价。

2、学生参加校级各类竞赛活动,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集体奖每班加分3分、2分、1分;个人奖(以获奖学生计算)每人加分0.5分、0.4分、0.3分,按获奖人数累计计分。区县级获奖在校级标准基础上×1.5;省市级在校级标准基础上×3;全国级在校级标准基础上×5。

3、学校临时安排的重要的工作,可根据情况,经德育处领导同意后为该班级加1分~15分。

4、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学生所在班级加分标准:校级2分、区县级加3分,省级加4分。

5、在应对学校或班级的突发事件中,班主任教师表现特别突出,经学校研究,可奖励3分~15分。

6、所在班级的寝室评为文明寝室,并保持一个学期,每一间寝室加2分。

7、经学校研究同意的其他项目加分。

第四部分  说明

1、班级所扣分数,于第二天上午第二节课前公布在黑板上,以便班主任老师查对。原则上当天查对,过期不再改动。

2、反映情况或纠正错误的程序为,向考核人反映,向德育处领导反映,向校级干部汇报。

3、每月或每期的班主任补助按实际得分计算。计算办法是,全校每月或每期班主任总补助÷全校每月或每期班主任的总实际得分×每月或每期班主任个人的实际得分。

4、期末按各班主任教师的实际得分排名,30%评为一等奖,40%评为二等奖,30%评为三等奖。

5、对于重点班、一般班和特殊班级,经学校研究后可考虑区别对待。

6、本办法从2005年9月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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