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全区教育系统2013-2014年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街教管中心、中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化和规范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确保评议工作有效开展,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按照区人民政府纠风办下发的《关于2013—2014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永川纠办〔2013〕5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现对我区教育系统2013—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促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廉洁高效为目标,紧密结合纠风专项专项治理工作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新评议方法,细化评议内容,搭建监督平台,强化结果运用,通过完善制度、扩大监督、严格奖惩,不断提升全区教育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水平,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评议对象与主要内容
(一)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的对象
区教委、各中小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
其中:2013年区级重点评议学校(20个):永川中学、萱花中学、北山中学、文理附中、昌南中学、职教中心、卧龙初中;红旗小学、萱花小学、上游小学、红专小学、汇龙小学、红河小学、望城路小学、红江学校、永红学校、胜利小学、西北小学、南大街小学、南郊小学
(二)政风行风评议的主要内容
1.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清正廉洁等情况。
2.作风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机构的大局观念、服务意识、办事效率、调查研究,教师职业道德等情况。
3.规范行为,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规范办学行为、招生行为、从教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教辅资料散滥及违规补课等情况。
4.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学生营养促进工程资金落实、管理、使用等情况。
三、工作阶段与时间安排
(一)2013年全区重点评议的单位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8月底完成)
各被评单位要调整充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有关宣传,向社会作出行风建设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9月底完成)
各被评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及走访服务对象等形式,广泛征集社会对教育系统行业风气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查找本系统、单位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形成自查报告。各单位于2013年9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区教委纪检监察室。
第三阶段:自评整改阶段(2013年10月底完成)
各被评单位针对自行查找的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各被评单位于2013年10月25日前将本单位的工作总结报区教委纪检监察室,汇总后统一报区政府纠风办,工作总结应包含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做法、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六个方面内容。
第四阶段:综合评议阶段 (2013年11月底前)
各区级重点评议单位的综合评定由区纠风办组织实施,综合评定总分值为100分。其中,群众满意率民主测评情况占70%(具体测评方案另行),群众对该单位的问题反映查实情况占20%(综合“12345”政府热线、阳光永川网、区纪委信访室等渠道问题反映情况,实行扣分制,一般问题每件扣2分,被处分处罚每件扣5分,扣完为止),区纠风办对该单位开展评议工作的考评情况占10%(实行扣分制,未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无故缺席相关工作会议、未完成或未参加区纠风办部署的其它工作,每出现一个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被评单位综合测评得分计算公式为:(民主测评得分×70%)+(20分-信访查实和查处情况扣分)+(纠风办考评得分×10%)。
综合评议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满意,80分至89.9分为基本满意,79.9分及以下为不满意。
(二)2013-2014年度全区教育系统自评单位
1、动员部署(2013年7月-2013年8月)。各被评单位建立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本单位的动员大会,宣传发动干部职工;公开职能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监督方式、政风行风建设目标等。各被评单位于2013年8月30日前将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方案和动员会情况报告报区教委纪检监察室。
2、查找问题(2013年9月-2013年12月)。各被评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对象等形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自行查找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开展自查自纠。
3、落实整改(2014年1月-2014年9月)。各被评单位针对自行查找的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各被评单位于2014年9月20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总结报区教委纪检监察室,工作总结应包含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做法、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六个方面内容。
4、综合评定(2014年10月-2014年11月)。综合评定总分值为100分。其中,群众满意率民主测评情况占70%,群众对该单位的信访反映查实情况及执纪执法机关对该单位和人员的查处情况占20%,区教委纪检监察室对该单位开展评议工作的考评情况占10%。该被评单位综合评定得分计算公式为:(民主测评得分×70%)+(20分-信访查实和查处情况扣分)+(行评办考评得分×10%)。
被评单位的直接管理服务对象(学生、家长、教职工)的测评情况占70%(可采用服务对象当场测评、召开管理服务对象座谈会点评等方式进行。群众满意民主测评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满意计100分、基本满意计80分、不满意计50分、不了解计30分。该被评单位民主测评得分计算公式为:(100分×满意票数+80分×基本满意票数+50分×不满意票数+30分×不了解票数)÷总票数。
社会群众对该单位的信访反映及查处的情况占20%(实行扣分制,一般问题每件扣5分,被处分处罚每件扣10分,不重复计算)。
行评办依据《政风行风评议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进行考评的情况(10%)。
综合评议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满意,80分至89.9分为基本满意,79.9分及以下为不满意。
四、综合评议结果的运用
区教委召开全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总结大会,对全区教育系统2013-2014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总结。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被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绩效及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评议工作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区教委纪检监察室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各学校都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的评议工作机构,并于2013年8月20日前将方案、机构成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报区教委纪检监察室。
(二)加强监督检查
根据实际情况,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监督办法,加强监督、检查与指导,确保政风行风工作有效开展。区教委设立政风行风举报投诉电话:49853266。各单位也应设立行风投诉电话,以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永川区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名单
2013年7月15日
主题词:教育 政风行风 评议 实施意见
抄送:市教委,区政府纠风办。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15日印
附件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 军(区教委主任、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赵德君(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委副主任)
副组长:魏 智(区教委副主任)
邓清伦(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纪工委书记)
王 强(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委副主任)
彭万明(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委副主任)
成 员: 屈景银 张优座 魏承文 邹渝波 杜大志 廖荣德
罗家发 唐元明 严民川 李 兵 许 华 袁道斌
牟 平 宋世水 黄 彬 罗 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主 任:邓清伦(兼) 副主任: 唐元明
工作人员:刘祎伟 蒋六成
联系电话:49853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