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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职业教育中心住校生请假规定
信息来源:宣传中心    审稿:王茂虎    发布时间:2012-07-06 15:46:04   查看

一、因病留宿舍:原则上交医生诊断证明书,且班主任签字。

二、因病回家:交班主任批条,德育处签章,返回时交诊断证明书。

三、因病假未返校:先电话请假,返校时交医生诊断证明书,经班主任签条后,方到德育处销假。

四、因事假未返校:先电话请假,返校时交家长来条,经班主任签条后,方到德育处销假。

五、因事假离校:交班主任批条,德育处签章。三天以内须经德育处主任批准。一周以内须经德育分管校长批准。

六、申请退宿: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交家长、班主任签字,德育处批准后方可退宿。

七、双休日住校学生留宿,首先自己申请,须经班主任批准并签字,报生活指导老师同意方能留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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