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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学生寝室纪律评分细则
信息来源:德育处    发稿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06 15:43:28   查看

一、全体住校同学必须服从生活老师的领导和安排,在生活老师指导下,做好宿舍同学的思想、纪律、清洁卫生及安全保护工作,为创造一个舒适、安静的生活环境而女里尽心尽责。凡讲文明道德,有助人为乐的行为者,学校将给予表扬或鼓励;凡有不文明道德和违犯宿舍管理制度的行为者,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二、室长是协助生活老师做好同学思想工作,带领该室同学严格执行学校宿舍管理制度的责任人。该寝室同学必须尊重室长的意见,服从室长的安排。

三、每个同学必须按时进出寝室。不得乱窜寝室,违者一人次扣0.5分;每天早自习、下午上课、晚自习预备铃响后,必须离开寝室,到教室学习,除重病外,未离开寝室的一人次扣0.5分;晚归或未按时回寝室的,一人次扣2分;翻窗或围墙出入寝室的一人次扣5分。

四、全体住校生不得私自外宿、留宿、乱睡床位。外宿一人次扣5分,私自留宿、乱睡床位的一人次扣2分。

五、灭灯5分钟后,全室同学必须按时回寝室安静就寝,等生活老师查铺后,住门边的同学方能关门入睡,未经生活老师允许就关门的或生活老师叫开门不开的,一次扣1分。整个寝室不安静,秩序混乱扣13分,点蜡烛、打手电、洗衣服、洗脸、洗脚、漱口、下棋等一人次扣0.5分。

六、早晨起床铃响后,全体住校生必须迅速起床,无故不起床出早操者一人次扣2分。起床后,按生活老师或室长的安排整理好内务,打扫好寝室及环境卫生。未整理床被,内务零乱者一人次扣0.5分。

七、寝室内一律不准吸烟、喝酒、打牌、赌博及唱黄色歌曲等。打牌、吸烟、喝酒、赌博等一人次扣3分。

八、每个住校生必须自觉防火、防盗,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每次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要锁好寝室门。每个同学要讲文明、有道德,不得有盗窃行为;不得乱拿或未经本人允许就动用他人钱财、物品,如偷盗者一人次扣5分,乱拿、未经本人允许就动用他人钱物者,一人次扣5分。不准动用学校供电设施,违者一人次扣10分,私自带火源者一人次扣2分。

以上评分细则总分为100分,每室由生活老师与学生代表进行打分,后集中于生活老师处汇总,每周依次评出前四名交德育处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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