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是学校教育的基层组织。它在学校德育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学生自治的优势,参与学校的管理。学生管理委员会,既要有明确的分工,又要相互配合和支持,在实际工作中学习和培养自己为人民服务的品德和社会工作的能力。
二、工作机构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是以每栋宿舍楼为单位,由楼长、层长、寝室长、班主任和生活指导老师等组成。
三、工作职责:
(一)楼长
1、协助生活指导老师做好每天晚上就寝前的点名工作。每晚9∶40时在生活管理室报到。
2、协助生活指导老师做好每月一次“示范寝室”评比和每周一次的“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
3、协助生活指导老师,做好每学期结束学生离校前卫生检查工作。
(二)层长
1、在楼长的领导下,做好每天晚上本层各寝室点名工作。9∶40时将各寝室出勤点名情况报告楼长和生活指导老师并签名。
2、协助生活指导老师做好本层卫生和就寝纪律检查工作。
3、配合生活指导教师做好本层“示范寝室”和“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
(三)寝室长
1、作好每天晚上本寝室同学的点名工作,如实将情况报告层长和生活指导老师,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2、带领寝室成员互相团结,积极向上,并在寝室文化方面起带头作用,负责制订寝室值日表,星期一大扫除按排表。
3、带领本寝室成员做好卫生工作,并遵守学校规定的一切纪律,按规定熄灯后不讲话,不在寝室打牌和干有碍就寝的事等。
4、做好本寝室成员双休日留校的登记工作,并及时报生活指导老师和班主任。
5、做好期末离寝室前卫生工作,须经生活指导老师同意,才可离校。
四、奖惩:
(一)每月对寝室长、层长和楼长等学生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进行审议、考核,成绩出色者授予“优秀寝室长”、 “优秀寝层长”、“优秀楼长”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载入学生档案。
(二)如犯有严重错误,经教育不改者,除免去职务外还要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二OO六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