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立德塑人 > 德育活动
永川职业教育中心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信息来源:德育处    发稿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06 15:40:28   查看

一、总则: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是学校教育的基层组织。它在学校德育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学生自治的优势,参与学校的管理。学生管理委员会,既要有明确的分工,又要相互配合和支持,在实际工作中学习和培养自己为人民服务的品德和社会工作的能力。

二、工作机构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是以每栋宿舍楼为单位,由楼长、层长、寝室长、班主任和生活指导老师等组成。

三、工作职责:

(一)楼长

1、协助生活指导老师做好每天晚上就寝前的点名工作。每晚940时在生活管理室报到。

2、协助生活指导老师做好每月一次“示范寝室”评比和每周一次的“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

3、协助生活指导老师,做好每学期结束学生离校前卫生检查工作。

(二)层长

1、在楼长的领导下,做好每天晚上本层各寝室点名工作。940时将各寝室出勤点名情况报告楼长和生活指导老师并签名。

2、协助生活指导老师做好本层卫生和就寝纪律检查工作。

3、配合生活指导教师做好本层“示范寝室”和“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

(三)寝室长

1、作好每天晚上本寝室同学的点名工作,如实将情况报告层长和生活指导老师,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2、带领寝室成员互相团结,积极向上,并在寝室文化方面起带头作用,负责制订寝室值日表,星期一大扫除按排表。

3、带领本寝室成员做好卫生工作,并遵守学校规定的一切纪律,按规定熄灯后不讲话,不在寝室打牌和干有碍就寝的事等。

4、做好本寝室成员双休日留校的登记工作,并及时报生活指导老师和班主任。

5、做好期末离寝室前卫生工作,须经生活指导老师同意,才可离校。

四、奖惩:

(一)每月对寝室长、层长和楼长等学生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进行审议、考核,成绩出色者授予优秀寝室长优秀寝层长优秀楼长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载入学生档案。

(二)如犯有严重错误,经教育不改者,除免去职务外还要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OO六年三月六日

 

              
上一篇永川职业教育中心住校生管理处罚条例 下一篇升旗制度
最后更新
热门点击
  1. 永川职业教育中心住校生管理处罚条例
  2. 内务评分办法
  3.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学生寝室纪律评分细
  4. 永川职业教育中心“文明寝室”、“示范寝室
  5.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住校生管理制度
  6. 永川职业教育中心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岗位职
  7.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学生寝室内务管理要
  8. 永川职业教育中心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工作条
  9. 校园十佳歌手简报
  10. 我校“十一五”和谐德育课题隆重开题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龙马大道1001号  电话:023-49807156
网址:http://www.yczjzx.com   E-mail:yczjzxbgs@sina.com
Copyright   2019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信息中心
渝公网安备 50011802010194号  渝ICP备13003030号-1

关注微信公众号